关于工资标准没有约定,可以推定执行。
李女士入职时,与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,但对工资标准没有约定。此后,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,李女士一直期待自己能够有一份比较高的工资。可是,公司只愿意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
对于这种情形该怎么办呢?双方之间究竟谁说了算?
【点评】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一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,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,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;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,实行同工同酬。”即有集体劳动合同的,适用集体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;没有集体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劳动合同未规定的,适用同工同酬。
此外,如果员工或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工资标准,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,以员工主张的数额为准;员工主张的数额超出合理范围的,参照同行业标准;无同行业标准的,参照全省平均工资。
就本案而言,可以按照以上条款确定李女士的工资标准。
骏伯人力集团全国各地社保代缴直属分公司如下:
广州、深圳、清远、中山、佛山、阳江、番禺、从化、北京、上海、湛江、茂名、揭阳、潮州、肇庆、云浮、汕头、梅州、珠海、江门、东莞、惠州、汕尾、河源、韶关、长沙、武汉、天津、佛山南海、佛山顺德、南京、苏州、扬州、无锡,合肥、杭州、昆明、贵阳、哈尔滨、长春、沈阳、石家庄、济南、青岛、福州、厦门、南宁、海口、重庆、成都、西安、郑州、增城覆盖全国300多城市。
一、如果贵司是以下情况,请联系我:
1、公司分公司、办事处,投保在总公司,员工享受不方便,满意度低,离职率高;
2、公司小,人员专业性不够,人员成本高;
3、公司大,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需要经常往返社保局,办理每月的增减员手续,社保基数的申报,还必须经常留意国家的社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,否则不但没能正常操作,又浪费了时间与精力。
4、公司刚成立,没有社保账户,没有人手办理;
我司介绍:
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(总部)成立于2003年.至今已有19年的Hr行业经验!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.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,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!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。
我司专注于社保公积金、劳务派遣、代发工资、猎䀻等人事外包工作;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,骏伯公司为企业解答各种社保疑虑问题,有需要请致电!
咨询方式: 13535584783钟小姐(微信同号) Q Q:771741347